致各企业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区(园区)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委负责全市2018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分重点项目和竞争项目两种,申报单位及项目必须符合省科技厅相关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其中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含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0%。
二
项目组织方式及限
1
重点项目
原则上只面向指南十大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重点支持方向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方向。主要由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等,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有1个课题为企业承担,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2
竞争项目
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高校或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业研究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有企业参与联合申报。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120万元。
3
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
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南京市科委和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与推荐,推荐项目在市科委汇总,经市科委咨询论证后统筹择优推荐、统一上报。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组织,报市科委汇总推荐。
4
限额申报要求
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给我市的限项要求,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全市申报项目每个行政区限报3项;南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新港高新技术工业园、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含江宁经开区)每家限报8项,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限报5项,其余省级高新园区每家限报2项,其中每个省级以上高新区申报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2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获得第五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不受限额指标限制。重点项目申报占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限额指标,课题申报不另占用指标。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六份。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制作附件材料一套,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指南》及项目申报书、项目信息表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四
申报时间
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的网上及纸质材料,本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
省级以上高新区在3月12日(周一)前将申报材料交市科委汇总。
五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网上填报项目信息表和任务书,备齐相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信用承诺。
2、所有申报单位需将经审核的申报资料打印装订后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按照限项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初步审查,盖章。
3、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委A118、A119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联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平台及网络技术咨询):阮俊、张颖,联系电话: 85485935、85485920
省科技厅高新处:罗阳 83363239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委窗口:朱鹏晖 联系电话:68505118
科委高新处:何建峰 联系电话:68786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