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聊到
这一期,就和大家谈一谈
申报高企的10大好处!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十大好处
①税收减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点,税额减少40%;
②直接奖励:获得高新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
③融资贷款:更容易获得VC的投资和各大银行的贷款;
④资助基础:是其他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首要条件之一;
⑤品牌提升:科技类企业唯一“国”字招牌企业荣誉,电子商务时代极大利于促进企业异地成交,是企业实力的最佳象征;
⑥吸引人才:科技创业的核心是优秀人才,这样更能吸引他们;
⑦办公改善: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
⑧政府采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⑨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财务报表有利;
⑩企业上市: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5.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7.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审核认证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完整的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将对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进行具体评定。
2.在评定过程中分为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3.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如下:
(1)知识产权 ≤30
(2)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4)成长性指标 ≤20
1、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分值如下:
(1)技术的先进程度 ≤8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知识产权数量 ≤8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2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 (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强(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有自主研发(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 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 (0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 转化能力弱,≥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0项 (0分)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
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