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和《南京市关于优化升级“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部署要求,以及《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5〕45号)和《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照2018年度雨花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要求,现发布2018年度软件谷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公告。
支持措施
入选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通过软件谷遴选认定,并按要求在软件谷注册落户正常经营的,由软件谷提供50万元资金;通过市级遴选认定的,由市财政再给予100万元扶持。
(二)根据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三)在三年孵化期内根据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度、技术水平等,按其缴纳增值税区留成部分的50%为上限予以奖励扶持。自人才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全部奖励人才初创企业。
(四)对于销售收入达500万元的人才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的人才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对成功引进创投、天使资金的人才企业,按创投、天使资金对企业实际投资规模的3%给予创业企业奖励,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对于人才企业申报并被认定为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软件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3000 元、5000 元、5 万元、5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对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根据企业研发费用情况,给予最高10%普惠奖励。
(七)人才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并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5 万元奖励。
(八)鼓励人才企业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奖励3000元/件,发明专利授权奖励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1500元/件,软件著作权登记奖励800元/件。
(九)入选人才企业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享受政府购买的代理服务(如:代理企业注册,代理记账服务等)。
(十)入选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办理人才签证、人才居留和来华定居等手续时,享受国家重点引才计划相关便利政策。
申报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南京市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二)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类人才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申报人须提供学位或学历认证。获得副高以上职称的须提供职称申报表、职称证书和行文批复。
(三)对具有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高管任职经历、获得海内外高规格创业大赛奖项并落地本市、新创业两年内获得备案社会风创投高额融资等情形的,申报本计划时,均不受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定。其中,新创业两年内吸纳备案社会风创投融资超过500万元的、获得“赢在南京”海外人才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并落地本区的,经重点推荐,可直接评定入选区级项目。
(四)鼓励高层次人才在宁“连续创业”。对在本市企业从未持有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从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其申报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可视同在宁“首次创业”。对高层次人才在本市初始创业项目被行业龙头企业收购、且其不再担任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支持其“二次创业”项目申报。
(五)在宁博士后申报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投入创业项目的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 万元。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六)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
2、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符合:
1、符合“4+4+1”主导产业体系的要求,以及雨花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及工业软件、信息通信设备、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及物联网、卫星应用、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新材料、节能环保等;
2、技术含量高或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
3、现代农业科技产业或其他符合雨花台区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1、申报人已入选本计划或“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紫金人才计划”的。其中,符合申报条件(四)的除外。
2、申报人为同一年度本计划申报团队成员的;
3、同一年度的同一申报人,在不同的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的;
4、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个项目进行申报的,或同一申报人累计申报超过2次的;
5、使用其它违规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进行申报的。
申报方法
(一)申报时间:区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5月22日中午12:00。
(二)申报方式:申报人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与软件谷人才办确认并签署入园协议书后登录申报网站(www.njrc.gov.cn),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报材料:申报人应按照在线申报服务系统的提示,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知识产权信息、创业(拟创)企业信息等,并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南京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创业计划书》,以及各类证书、证明、协议、报表等附件材料原件的数码照片或彩色扫描件,以备查验。
申报联系电话
软件谷科技人才局人才办
杨敏娟 025-52887662
邢 俊 025-52887665
许瑾文 025-52887726
尹天予 025-5288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