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的季节!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启动

日期:2018-04-25 18:21:02  点击:119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市人才办《关于组织开展我市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要求

申报条件

 

详见《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等文件(见附件)。

选拔对象

 

全区各类组织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要求德才兼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群众认可度较高。第一、二、三层次增选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63年1月1日、1968年1月1日、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重点选拔

 

符合全市“4+4+1”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主要从事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入选省“双创计划”、市“创业南京”英才计划等省市人才工程,以及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人才,可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优先推荐。鼓励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才申报。

不列为申报范围的人员

 

两院院士、在宁省部属高校院所归口所属人员、党政机关非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作为增选对象。

申报名额

 

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增选不受名额限制,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全区共遴选7人。

 

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本次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方式

 

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index.jsp)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通过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上报资料(第一、二层次)

 

4月28日前报送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申请书》、附件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申请书和附件各一式两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报送,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报资料(第三层次)

 

5月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材料和汇总表)。申请书和附件各一式两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需同时报送,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此外,第三层次申报人需经过所在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的同意,5月8日前一并报送由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申报意见(附件5)。区人才办将组织对申报材料的评审,向市人才办报送7名第三层次拟推荐人选。

 
 
 

联系人

 
 
 

李文卓、王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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